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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领导索要入金款 投资者提现受阻维权难

【标题】冒充领导索要入金款 投资者提现受阻维权难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进入投资部门,后遭冒充高层人员实施合同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官网应聘投资顾问职位,入职后被部门主管李某某以'公司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账户实为个人账户,且李某某实为冒充领导的诈骗分子,多次要求提现均被以'系统审核'为由拒绝,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公司领导签订虚假合同构成诈骗,公司则称系员工个人行为且已签订劳动合同,应属民事纠纷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短信记录,发现其与李某某的对话中存在伪造公司印章的表述。公司虽提交了入职协议,但无法证明李某某具有代理权限,且未对异常交易进行及时制止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需返还张某某投资款项3.5万元,驳回其要求赔偿利息损失的请求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处理条款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通过多渠道核实招聘方信息,警惕第三方支付账户异常。用人单位需完善授权管理制度,对员工异常交易行为及时干预。投资者发现资金受阻应及时报警并保留完整证据链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