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假扮富商诈骗投资款被仲裁
【标题】女子假扮富商诈骗投资款被仲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平台诈骗纠纷诉至仲裁委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亿万富商的李某,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推荐投资某金融项目。张某某通过支付宝向李某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李某身份造假且平台已封停。李某所属的某科技有限公司系婚恋平台注册商户,其通过社交平台发布虚假信息吸引用户投资。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身份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交易系用户自主操作,平台仅提供信息展示服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通话记录及转账凭证,确认李某使用虚假身份与用户建立信任关系。公司未能提供用户尽职调查证据,且其官网存在虚假宣传内容,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监管失职。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本金2.8万元,驳回利息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对注册用户资质严格审核,用户应核实对方身份及平台资质,发现异常及时保留证据并向监管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