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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客服伪装政务人员骗钱

【标题】婚恋平台客服伪装政务人员骗钱

【基本信息】张某某(女,32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借贷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公职人员的李某。李某以'政务补贴'为由,通过伪造官方短信链接诱导张某某下载某网贷APP。在APP内,李某以'账户冻结需缴纳保证金'为借口,要求张某某借款3.5万元并分三次提现至指定境外账户。期间李某通过电话持续施压,谎称'需签订合同确保资金安全',最终导致张某某损失全部借款。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客服人员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李某为独立第三方,且平台已履行告知义务,认为张某某因轻信虚假信息导致损失应自行承担。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短信截图、通话录音及APP界面截图等证据。公司虽提供用户协议文本,但无法说明李某身份真实性。仲裁员当庭确认李某使用的手机号与公司客服号段存在关联,且平台未对高收益产品进行风险提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对李某身份审核存在重大过失,且未履行必要的风险告知义务,裁决公司承担70%责任,返还2.45万元本金。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诈骗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应严格审查合作方资质,对高收益产品必须明确提示风险。建议用户核实所谓'政务人员'身份,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遭遇资金损失第一时间报警并保留电子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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