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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用户被虚假贷款APP诈骗3.5万元

【标题】网购用户被虚假贷款APP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之间因网络贷款诈骗产生纠纷,张某某系普通网购用户,涉案公司从事金融信息咨询服务。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网购平台遭遇冒充投资老师的电信诈骗,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推荐虚假贷款APP。张某某按指示通过微信分三次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APP系伪造且网站无法访问,对方账号已封停,资金被快速转移至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诱导转账行为,要求全额返还款项;公司辩称仅提供信息平台,未参与具体操作,且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即转账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据微信转账记录、网站截图及平台客服说明进行审理,确认涉案APP与公司无关联。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尽到风险提示义务,且对诈骗话术的传播存在管理责任。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约2.8万元,剩余部分因未能证明资金流向归责于公司而驳回。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关于欺诈行为及民事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网购用户需核实平台资质及对方身份,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平台应加强APP审核,对虚假宣传行为需承担连带责任。遭遇诈骗后及时保留证据,避免错过止付窗口。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