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遭虚假APP骗交3.5万元保证金
【标题】学生遭虚假APP骗交3.5万元保证金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在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虚假公共服务办理为名实施诈骗,涉及保证金转账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公共服务平台申请办理校园信用认证业务,被客服以'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诱导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假APP。对方谎称可领取中奖礼包,通过二维码收款方式收取约3.5万元后,先返还500元小额资金获取信任。在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查看'资金安全'证明时,张某某发现APP后台为境外服务器,遂保存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被冒充金融机构人员的虚假APP诈骗,要求全额返还保证金;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交易,称已通过虚拟币通道完成服务交付,但无法提供对应服务协议及交易真实性证明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转账记录、虚假APP界面截图、屏幕共享对话记录等证据。公司仅提供格式化交易流水单,未能说明虚拟币通道的业务性质。仲裁员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对'资金进入虚拟币通道'的异常性进行重点审查,认定存在诱导性交易特征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退还张某某保证金3.5万元,驳回其其他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对虚假投资平台的禁止性规定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1. 公共服务办理中警惕'保证金'话术陷阱 2. 虚拟币交易缺乏法律效力需特别防范 3. 屏幕共享权限应严格审查 4. 学生群体需提高对冒充金融机构诈骗的辨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