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被虚假APP骗3.5万元获赔
【标题】学员被虚假APP骗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平台用户,被诉方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通过虚假APP进行的货款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教育培训平台报名课程,被客服以'贷款专员'身份诱导下载虚假APP并缴纳培训费。平台要求其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约3.5万元,后以'资金监管'为由要求额外支付保证金。张某某发现平台实际为非法集资团伙,且资金已通过跨境支付渠道被快速转移,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通过虚假APP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还费用;公司辩称系学员自行操作导致损失,且已提供部分课程服务。双方就是否存在诈骗行为及款项返还比例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封停通知作为证据。公司虽提供员工考勤记录,但无法说明资金流向合理性。仲裁委委托第三方鉴定聊天记录真实性,并确认APP为非法平台。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裁决其退还全部培训费用及利息,同时要求公司承担平台运营期间产生的跨境手续费。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且款项已实际损失,学员有权主张返还。《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亦支持对非法平台的追责。
【分析启示】网络培训需核实平台资质,警惕'贷款专员'等话术诱导。一旦发现资金异常流转,应立即留存转账记录、沟通截图等证据,并向平台监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