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婚恋交友遭诈3.5万元诉求追回败诉
【标题】张某某婚恋交友遭诈3.5万元诉求追回败诉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退休老人,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医疗养老项目名义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自称金融机构员工的李某。对方以能办理医疗养老贷款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虚假贷款APP并提供银行卡信息。在李某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后,张某某按指示转账3.5万元至指定账户。后发现账户异常冻结,方知被骗,但因错过银行紧急止付窗口,导致资金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平台方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辩称仅提供信息平台未直接参与诈骗,且张某某未及时报警导致损失扩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查询问,张某某提交与李某的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APP界面截图。公司质证称无法核实李某身份真实性,且平台已尽到警示义务。仲裁员现场演示屏幕共享风险,确认涉案APP存在诱导性操作设计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用户信息审核义务,需承担30%的过错责任,但因张某某未及时报案导致资金无法追回,酌情判定公司赔偿1.05万元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伪装专业人员的诈骗分子,平台应强化实名认证与风险提示。遭遇资金损失后及时拨打110并保存转账凭证是关键,但超过止付时限可能导致维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