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支付婚恋保证金后遭提现拒付
【标题】学生支付婚恋保证金后遭提现拒付
【基本信息】张某某(学生)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遇到自称是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婚恋对象李某。李某以贷款审批需支付保证金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信用卡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李某身份造假,要求退还保证金时遭拒,且APP截图显示该公司未实际开展相关业务,提现功能持续受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存在真实交易要求返还保证金,某科技有限公司否认与李某存在任何关联,称其账户仅用于日常运营且未授权任何婚恋相关业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完整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截图,某科技有限公司仅提供公司流水证明。仲裁委重点审查了李某注册账号与公司业务的关联性,确认其虚构企业身份实施诈骗。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支付的约3.5万元保证金,但因张某某未及时报案导致部分证据灭失,酌情扣除20%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民法典》第187条民事责任条款适用于证据不足部分。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以贷款为名的保证金诈骗,建议及时通过公安平台固定电子数据。若发现账户异常,应在48小时内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保障止付时效,同时保留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完整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