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虚假医疗APP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张某某遭虚假医疗APP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个体经营者,因轻信某科技有限公司推广的虚假医疗养老APP,遭受电信诈骗导致损失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接到自称是医疗投资顾问的陌生来电,对方以'养老项目分红'为诱饵,诱导其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假医疗APP。APP界面伪装成正规医疗平台,声称能提供假药销售渠道。诈骗分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要求张某某转入'安全账户',初期返还少量利润骗取信任。在要求脱离平台交易时,张某某发现APP已被下架,遂报警并保留全部通话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诱导转账行为,要求全额赔偿损失;公司辩称仅提供技术平台,实际交易系用户自行操作,且已配合警方下架APP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APP界面截图、第三方支付流水、通话录音等证据。公司对通话记录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反证。仲裁员结合APP下架时间与转账时间的关联性,认定公司存在明显诱导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2.1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结合《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分析启示】警惕以医疗养老为名的虚假投资骗局,发现异常交易应立即停止并保存证据。平台方需对技术漏洞导致的诈骗承担连带责任,但用户亦应履行基本核实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