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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虚假平台诈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遭虚假平台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求职者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虚假医疗服务产生纠纷,案由为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养老护理岗位时,被冒充企业主的李某以'医疗养老项目合作'为名骗取信任。对方谎称需缴纳贷款审批保证金,诱导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3.5万元至指定账户。转账后李某以'系统升级'为由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导致资金被快速转走。张某某发现被骗后,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经营资质且账号已被封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企业主实施诈骗,公司称系张某某主动提供验证码导致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提供的银行流水及聊天记录,发现转账后48小时内资金被转至多个关联账户。公司未能出示与张某某存在真实服务关系的证据,且涉案招聘账号已被平台永久封禁。李某在警方询问时承认虚构公司资质骗取保证金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向张某某返还全部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企业资质,警惕以贷款审批为名要求提供验证码的行为。发现资金异常转移应及时报警并保存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避免陷入虚假医疗服务骗局。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