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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QQ诈骗损失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遭QQ诈骗损失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网络诈骗纠纷申请仲裁,涉及社保医保未缴纳及资金异常流转问题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公司工作群收到'贷款专员'QQ号消息,称可协助办理社保补缴业务需支付手续费。对方伪造公司内部文件,诱导张某某在非官方平台操作转账,要求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张某某共转账约3.5万元至指定账户,后发现被骗,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主张公司存在管理漏洞导致信息泄露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未履行信息安全义务,导致个人信息被冒用造成损失;被申请人辩称员工未核实对方身份,且转账行为发生在非工作时间,否认与诈骗有关联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重点审查QQ聊天记录、短信截图及转账凭证。经电子证据鉴定,确认聊天记录时间戳完整,短信内容与公司系统信息一致。调查发现被申请人未建立员工通讯信息备案制度,且存在异常资金跨境流转记录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落实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对员工被诈骗存在管理责任,裁决返还部分损失并赔偿精神抚慰金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3条,以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企业应建立员工信息分级管理制度,防范社交平台信息泄露风险。员工遭遇类似诈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保留所有电子证据,注意核实对方身份及交易平台合法性,避免因个人疏忽导致损失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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