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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对象虚构中奖骗局骗取3.5万元

【标题】婚恋对象虚构中奖骗局骗取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婚恋交友被骗,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产生纠纷,案由为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APP结识自称经营服装生意的李某。对方以中奖为由诱导张某某在电商平台多次充值入金,初期返还约5000元小额资金后,以'保证金''税费'等名义要求继续转账。张某某累计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李某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李某实为个体经营者,且所谓婚恋对象系AI生成虚拟形象,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回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婚恋关系及中奖信息构成诈骗;李某辩称系恋爱期间自愿借款,且已返还部分款项。双方对电子证据真实性及转账性质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APP聊天记录截图、电商平台充值凭证及第三方支付流水。李某对证据真实性提出质疑,要求调取平台原始数据。仲裁委赴电商平台调取信息时发现部分交易记录因超期未被保留,最终结合聊天内容中多次出现的'中奖'诱导话术及虚拟身份特征作出认定

【仲裁结果】裁决李某返还张某某诈骗款项2.8万元,驳回剩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可撤销合同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需加强实名认证;当事人应留存完整通讯记录及支付凭证;警惕'先返小利'套路,发现异常及时报警。电子证据需通过司法鉴定确认真实性,平台方应配合调取原始数据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