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公职人员以婚恋为名骗取投资款
【标题】冒充公职人员以婚恋为名骗取投资款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产生纠纷,涉及投资理财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部门领导的李某。李某以'内部渠道'为由,诱导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投资理财平台注册账户,承诺月收益达15%。通过QQ多次沟通后,张某某先后5次向李某提供的二维码账户转账,合计约3.5万元。平台账户显示资金用于跨境证券投资,但张某某始终无法提现。后发现李某实为境外诈骗团伙成员,该公司未实际开展理财业务。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公司全额追回投资款;公司辩称系张某某自主选择投资渠道,且平台业务符合金融监管规定,拒绝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供证据,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网站截图。公司仅提供营业执照和业务备案文件。庭审中公司承认与李某无任何关联,但主张投资行为属个人风险。仲裁委委托第三方对资金流向进行追踪分析,发现资金经多层账户流转后进入境外博彩平台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本金约3.5万元,驳回其他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对欺诈行为的认定,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对资金流向监管要求
【分析启示】婚恋交往中警惕'高收益投资'陷阱,投资前核实平台资质。发现资金异常跨境流转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存电子证据时需注意完整性,建议同步保留转账记录与聊天截图的原始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