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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被冒充老师高收益骗局骗约3.5万元

【标题】员工被冒充老师高收益骗局骗约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公司涉嫌虚构征信修复业务,通过电商平台推广高收益投资项目,以身份冒充方式骗取员工资金,引发劳动争议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征信修复广告,称可通过充值入金获取年化收益30%的理财服务。公司员工冒充投资老师与张某某联系,以'征信修复需先垫付资金'为由,通过二维码收款方式收取约3.5万元。后涉案APP被下架,公司失联,张某某要求立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征信修复业务,利用高收益噱头实施诈骗;公司辩称该业务系正常商业合作,员工自愿充值属投资行为,否认存在身份冒充和虚构事实。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投资老师'的短信截图、二维码收款记录及APP下架通知。公司仅提供平台广告截图,未能说明资金用途。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业务场景、伪造专业身份等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全部充值款项,并赔偿其维权产生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处理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高收益投资陷阱,核实企业资质和业务真实性。遭遇诈骗应立即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通过平台投诉和公安机关报案双线维权。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