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交友诱导投资要求下载APP遭诈骗
【标题】婚恋交友诱导投资要求下载APP遭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平台相识产生纠纷,案由涉及投资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公司高管的李某。李某以投资虚拟货币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方式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期间通过短信要求下载伪造的交易APP,签订格式化合同协议。后张某某发现李某身份造假,且所谓投资项目系虚构,遂向仲裁机构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交易系双方自愿,且已按合同约定进行资金流转,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婚恋平台聊天记录、信用卡交易明细、合同协议及短信截图等证据。公司仅提供内部财务人员通话记录,未能出示实际投资项目材料。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合同签署过程及资金流向的异常之处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存在诱导投资及伪造交易场景,但因证据链不完整,未完全支持张某某全额返还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认定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以投资为名的诈骗陷阱,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对方身份信息,保存电子证据时应注意完整性与连续性。遭遇类似情况应第一时间报警并保留所有通信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