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代理诈骗团伙以小利诱骗投资者
【标题】加盟代理诈骗团伙以小利诱骗投资者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招聘求职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后被卷入加盟代理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求职网站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代理招商人员的广告,应聘通过后被要求缴纳3000元保证金。公司宣称可提供跨境投资渠道,承诺月收益8%。张某某通过微信与公司负责人李某某沟通,对方以APP截图展示虚假交易记录,诱导其多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期间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用于所谓'资金解冻',后以'系统升级'为由拒绝返还本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跨境投资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商业合作模式,要求扣除已发放的2000元佣金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APP截图、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据。公司仅提供内部合作协议,但无法说明资金流向。仲裁员现场演示涉案APP发现其与正规金融平台无关联,认定存在故意混淆视听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投资本金3万元,驳回利息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以及《劳动法》第50条关于工资支付的强制性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以加盟名义进行的跨境资金诈骗,注意核实企业资质与平台真实性。遭遇验证码索取等异常要求时应立即终止操作并报警,保留电子证据完整链。本案提示:投资需谨慎,求职遇诈骗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