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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养老诈骗案:张某某被骗缴费用3.5万

【标题】医疗养老诈骗案:张某某被骗缴费用3.5万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医疗养老诈骗产生纠纷,张某某为个体经营者,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浏览医疗养老项目时,被自称是医保局工作人员的李某添加好友。对方以办理养老补贴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APP截图确认所谓'政府合作项目'。张某某按指示将3.5万元现金交付给李某,后发现无法通过平台提现且对方失联,遂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未及时保存完整证据链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被冒充政府工作人员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平台交易具有真实性,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资质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时,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的聊天记录、APP截图及转账凭证,但未能提供政府公章文件。公司方仅提供平台交易记录截图。仲裁员重点审查了聊天记录中出现的'医保局'称谓与APP界面设计是否构成欺诈特征,结合转账后对方失联事实进行综合判断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协助诈骗行为,但因张某某未及时固定证据,酌情支持其主张的2.8万元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情形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需核实对方资质,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支付。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留存电子数据,避免因证据灭失导致损失无法追偿。电商平台应加强实名认证审核,防范冒充公职人员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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