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婚恋交友遭贷款诈骗追缴违法所得
【标题】待业人员婚恋交友遭贷款诈骗追缴违法所得
【基本信息】张某某(待业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平台诈骗引发纠纷,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App结识自称某科技公司HR的李某某。对方以贷款审批需刷流水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伪造的贷款APP并操作银行转账。在完成约3.5万元网贷提现后,李某某以'验证资质'为名要求张某某提供手机验证码,随后将资金快速转移至境外账户。张某某发现被骗后报警,但该公司已注销账户且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婚恋交友诈骗要求追缴违法所得;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提供验证码导致资金损失,且未建立劳动关系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婚恋平台聊天记录、虚假APP截图、网贷提现凭证及银行流水明细。某科技有限公司无法提供员工录用记录及财务凭证,且对验证码使用过程提出异议。仲裁委依职权调取相关电子数据,确认该公司存在伪造资质文件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诈骗所得2.8万元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贷款刷流水'话术陷阱,遭遇验证码索取应立即终止操作。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追缴违法所得,同时注意保存电子证据完整性。用人单位不得利用虚假招聘实施诈骗,否则需承担刑事与民事双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