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诱导扫码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诱导扫码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某教育培训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贷款征信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公司高管的李某。对方以可办理无抵押贷款为由,要求张某某缴纳贷款保证金至指定安全账户,同时通过社交平台发送二维码收款链接。张某某按指示将约3.5万元转入虚拟币通道后,发现该平台系伪造证件的虚假机构,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贷款业务构成诈骗,公司辩称系用户自主操作且已提供咨询服务。双方对款项性质及平台真实性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委调取了张某某与李某的微信聊天记录,发现对方多次使用领导头像并伪造公司文件。经核实,该平台从未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资金流向显示转入虚拟币交易所。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存在真实交易关系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全部款项并承担维权费用,认定其虚构贷款征信业务构成刑事诈骗,同步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涉诈资金处置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社交平台诱导性贷款骗局,核实平台资质时应查询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信息。遭遇虚拟币转账诈骗需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完整聊天记录作为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