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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政府人员虚拟币诈骗社保款案

【标题】冒充政府人员虚拟币诈骗社保款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涉及社保医保资金被虚拟币转账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期间,通过短信收到自称社保局工作人员的诈骗信息,称需缴纳医保保证金方可办理社保转移。对方要求通过虚拟币平台扫码付款,张某某在未核实真伪情况下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公司账户异常,资金被快速转出至境外,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诈骗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员工主动操作,且已提供所谓'医保服务',否认诈骗指控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手机短信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公司财务数据,发现资金流向与公司宣称的业务无关联。公司无法提供与'医保服务'相关的合同或服务记录,电子数据证明其虚构政府身份实施诈骗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构成诈骗罪,裁决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57条关于民事行为无效后财产返还的条款

【分析启示】医疗养老场景易成诈骗高发领域,遭遇'政府工作人员'要求转账时应立即核查身份。电子数据需及时公证固定,发现资金异常转移应同步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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