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冒充招聘人员骗取费用员工胜诉

冒充招聘人员骗取费用员工胜诉

【标题】冒充招聘人员骗取费用员工胜诉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应聘岗位,遭遇以征信修复为名的诈骗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招聘信息,应聘销售岗位。面试过程中,自称hr的对方要求其缴纳3000元征信修复保证金,并承诺可提升录用概率。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对方提供的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账户实为他人冒用,且公司未实际录用其为员工。经资金流向追踪,发现款项被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精准信息诈骗行为,要求返还全部费用;公司辩称已通过社交平台公开招聘信息,且转账系与个人约定,与公司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社交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公司未能提供招聘信息发布审核记录及与所谓hr的委托证明。仲裁员要求公司说明账户使用合法性,其以无法核实为由拒绝回应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2.8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招聘主体资质,警惕以征信修复等名义要求预缴费用。第三方支付留痕可作为关键证据,建议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用人单位需完善招聘信息发布审核机制,防范被用于诈骗的法律风险

分类:公共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