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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借款3.5万元被转走

【标题】婚恋平台借款3.5万元被转走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婚恋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贷款专员名义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贷款专员的李某。对方以可提供高额度贷款为诱饵,诱导张某某下载仿冒贷款APP并签订电子合同。在取得张某某银行账户信息后,李某通过虚假APP界面要求开启屏幕共享权限,随后将张某某账户资金约3.5万元转入该公司对公账户。张某某后发现该平台无正规贷款资质,且APP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官方应用不符,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员工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APP系第三方开发,与公司无关,且张某某主动提供账户信息应自行担责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的聊天记录、虚假APP界面截图、银行转账凭证及平台客服回复短信。公司虽否认李某身份,但无法解释对公账户异常转账记录。仲裁员依据证据认定存在冒充员工实施诈骗的故意与行为,且公司未尽到审核第三方平台资质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返还款项及利息共计约4.2万元,驳回其他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第157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的返还责任)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伪装身份的金融诈骗,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企业资质,发现异常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对公账户异常转账应同步向金融监管部门举报,形成证据链可有效维护权益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