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养老项目投资被骗3.5万元难追回
【标题】张某某养老项目投资被骗3.5万元难追回
【基本信息】退休人员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岗位,被诱导参与虚假医疗养老投资项目,后发现该公司以假药为噱头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投递简历后,被自称公司主管的李某以婚恋名义获取信任。李某称公司主营医疗养老项目,可提供高额回报,诱导张某某缴纳3.5万元投资款。资金通过公司对公账户完成转账,期间多次要求张某某提供手机验证码用于'系统激活'。后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实际销售假药且无实际项目,遂于2024年8月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因证据链不完整导致追偿困难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诈骗行为且要求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系自愿投资协议且已履行合同义务。双方对资金流向真实性、是否存在还款意愿产生争议,仲裁委重点审查了平台资质、交易过程及证据时效性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转账记录、聊天截图及假药实物证据,但无法证明公司存在直接诈骗行为。公司出示了所谓的'合作协议'但未提供实际服务凭证。仲裁委要求双方补充证据,最终认定部分交易行为存在瑕疵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2.8万元投资款,驳回剩余诉求及利息要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4条、第157条关于民事行为效力及无效合同的处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关于虚假宣传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警惕以医疗养老为名的非法集资陷阱,投资前应核实平台资质与项目真实性。涉及资金安全时需及时留存证据,注意验证码等敏感信息保护。本案因报案不及时导致部分损失无法追偿,提示维权时效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