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被微信客服诈骗3.5万元
【标题】学生被微信客服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本案中,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在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为网络平台运营企业,纠纷性质为诈骗案。张某某通过微信平台遭遇冒充客服人员的诈骗行为,导致财产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养老医疗器材'低价促销信息,点击链接后被诱导添加所谓客服微信。对方以'特价补贴'为由要求其通过微信转账支付3.5万元购货,同时谎称需先充值入金激活优惠。张某某在未核实对方身份的情况下,通过多个对公账户分6笔转账共计约3.5万元。事后发现该公司并无相关商品销售资质,且账户存在异常频繁转账记录。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通过虚构医疗养老场景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被申请人辩称系张某某主动联系并同意交易,否认存在诈骗行为。双方争议焦点在于转账行为是否构成诈骗及证据证明力问题。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了完整的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异常账户截图。被申请人未能提供交易合同或商品交付证明。仲裁员通过分析资金流向发现多级拆分特征,结合医疗养老场景的特殊性,认定存在重大欺诈嫌疑。
【仲裁结果】仲裁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认定被申请人构成诈骗,但因申请人未及时报警导致部分证据灭失,酌情支持其主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欺诈的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证据规定】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学生群体需警惕网络购物诈骗,特别是医疗养老等敏感领域。建议通过正规渠道购物,发现异常立即保存证据并报警处理。对于通过微信要求转账的行为,应严格核实对方身份及资质,避免陷入资金拆分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