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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公检法骗老人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检法骗老人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72岁退休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婚恋交友平台运营方;案由为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平台结识自称'医疗保障专员'的李某。李某以能帮助办理医保报销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虚假办公软件,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在虚假视频会议中,李某假扮公检法人员,声称张某某涉嫌医保诈骗需立即转账至'安全账户'。张某某信以为真,通过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至指定账户,后发现被诈骗,但因错过银行紧急止付窗口,资金已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李某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被申请人辩称平台仅提供交友服务,未参与资金往来,且已尽到审核义务。双方对李某身份真实性及平台责任边界存在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聊天记录、屏幕共享截图、信用卡交易流水等证据,被申请人仅提供平台用户注册协议。庭审中,仲裁员重点审查资金流转路径及平台风控措施,认定被申请人存在未有效核实用户身份的过失。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被申请人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回申请人2.1万元,剩余部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举证责任不足的后果。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过错责任原则的条款

【分析启示】老年人应警惕婚恋平台中自称医保专员的异常角色,遇到公检法人员要求转账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建议保留所有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屏幕共享证据,发现被骗后立即报警并申请冻结相关账户。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