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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养老项目诈骗致损失扩大仲裁胜诉

【标题】医疗养老项目诈骗致损失扩大仲裁胜诉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与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医疗养老投资合同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朋友介绍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对方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承诺高回报。张某某签订合同后分三次通过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期间企业主李某多次以'贷款征信'为由要求其注销网贷账户。后因该项目实际无运营资质,李某以'先返小利'为诱饵拖延履约,导致张某某错过紧急止付窗口,最终资金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被申请人主张张某某未核实公司资质存在过错,申请人认为企业主李某冒充投资老师虚构项目,要求返还全部投资款。争议焦点在于被申请人是否存在合同欺诈行为及张某某是否因过错导致损失扩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申请人提交了合同协议、转账凭证及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被申请人未能出示项目真实性证据,且承认企业主李某线下接触过程中存在夸大宣传行为。庭审中双方就履约能力认定及证据效力进行质证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被申请人存在虚构项目、伪造资质的欺诈行为,参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判定合同无效,支持申请人主张的损失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分析启示】投资需核实企业资质与项目真实性,遭遇资金冻结应第一时间申请止付。建议通过正规渠道办理贷款业务,避免因注销网贷账户导致维权障碍。电子数据需及时保存并公证,以便维权时作为关键证据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