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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遇征信修复骗局损失3.5万元

【标题】张某某遇征信修复骗局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网络购物合同诈骗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购物平台添加自称征信修复顾问的客服人员。对方谎称可操作信用卡额度提升,诱导其下载涉案APP并支付3.5万元服务费。后APP被平台下架,张某某发现该平台系虚构的征信修复公司,企业主王某通过电话要求其点击链接转账,期间多次以'保证金''手续费'等名义骗取资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企业主虚构征信修复业务实施诈骗;公司辩称系员工个人行为且已履行合同义务。核心争议在于是否存在虚构事实、虚假平台及资金流向真实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监控视频显示王某使用伪造资质诱导客户。张某某提交转账记录及聊天截图证明资金交付过程,公司仅提供内部培训记录。经质证,公司无法说明涉案APP运营主体,王某电话录音中存在诱导性话术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3.5万元服务费并赔偿维权损失5000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以征信修复为名的网络诈骗,保留通话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虚假平台应立即终止交易并报警,注意核实平台资质及业务真实性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