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金融机构诈骗学员3.5万元被追缴
【标题】冒充金融机构诈骗学员3.5万元被追缴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参加教育培训期间,遭遇以征信修复为名的诈骗行为,引发追缴违法所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电商平台报名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征信管理课程。次日收到标注'XX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短信链接,点击后被引导至伪造的金融机构官网。所谓财务人员以'征信修复需先充值'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3.5万元。初期返还500元'服务费'后,对方失联。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项目,利用政务短信链接伪造金融机构身份实施诈骗;公司辩称学员主动联系所谓财务人员,且已提供课程资料,不存在强制交易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第三方支付记录、伪造官网网站截图及短信截屏等电子证据。公司未能出示有效反证,且承认短信链接由其工作人员注册的虚假账号发送。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该公司通过虚构教育培训项目,利用伪造的政务短信链接和金融机构身份实施诈骗,裁决返还全部本金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侵权责任的条款,结合《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司法解释。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公众需核实政务短信真实性,警惕'征信修复'话术陷阱。建议电商平台加强商家资质审核,受害人应第一时间保存转账记录、网站截图等电子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