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张某某遭虚拟币诈骗3.5万元
【标题】求职者张某某遭虚拟币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网络求职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养老服务岗位,因涉嫌医疗养老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QQ群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养老护理人员广告,对方要求先缴纳3.5万元培训费至指定虚拟币账户。张某某按指示将款项转入对公账户后,被要求提供验证码以'保障资金安全',后发现该公司实际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且多次冒充公检法人员催促转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养老服务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称该款项为投资款,且已通过虚拟币通道完成合规流转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转账凭证、QQ聊天记录截图及公司要求提供验证码的证据,公司仅提供虚假的业务合作协议。仲裁员核实发现公司注册地址不存在,且多次使用'紧急止付'话术诱导转账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向张某某退还全部培训费用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效力认定
【分析启示】警惕以养老名义实施的虚拟币诈骗,核实企业资质时应查询工商登记信息。遭遇'紧急止付'要求时要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所有转账凭证和沟通记录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