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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专员诈骗致损失扩大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专员诈骗致损失扩大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遭遇贷款诈骗损失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李某以办理养老服务项目为由,伪造某科技有限公司文件,通过微信引导张某某点击虚假贷款审批链接。在取得支付宝转账授权后,李某以'先返小利'为诱饵骗取张某某3.5万元,后以'紧急止付'为借口消失。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因未及时保存转账凭证导致无法启动止付程序。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损失;公司辩称李某行为属个人行为,且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即转账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及转账凭证,公司提交平台审核制度文件。仲裁员重点审查李某是否具备公司员工身份及转账与诈骗行为的直接关联性,确认张某某未能及时保存转账记录导致证据链不完整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70%责任,赔偿2.45万元,张某某因未及时采取止付措施承担30%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平台审核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养老服务'类诈骗,发现异常应第一时间通过官方渠道核实。遭遇诈骗后要及时保存证据,超出48小时止付时限可能影响维权效果,建议开通手机支付保护功能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