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领导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领导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待业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购物纠纷引发仲裁,案由涉及虚假医疗养老项目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医疗公司负责人的李某。李某以投资养老项目为由,要求张某某先垫付3.5万元采购医疗设备,承诺两周后返还本金并支付返佣。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后,李某以'资金冻结'为由要求其配合屏幕共享操作,后通过伪造网站截图骗取信任,最终资金被快速转走。张某某发现被骗后报警,但李某已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医疗公司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追回3.5万元;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转账且未签订合作协议,主张交易无效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婚恋平台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伪造的网站截图作为证据。公司承认李某系其前员工,但称已离职且未授权相关操作。经质证,公司无法提供有效反证,认可李某使用其公司名义实施诈骗的事实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冒用公司名义实施诈骗,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支付合理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效力认定,以及《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3条关于个人信息处理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核验,个人应警惕'熟人领导'诈骗套路。对于要求屏幕共享、垫付资金的陌生项目,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信息。用人单位需规范员工行为,防范冒用名义进行非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