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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客服诱导贷款诈骗账户冻结案

【标题】冒充客服诱导贷款诈骗账户冻结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涉及网络诈骗导致账户被冻结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APP认识自称金融顾问的被害人。对方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引导其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投资理财平台进行贷款操作。期间冒充客服人员要求脱离平台直接转账,张某某通过微信向个人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平台APP被下架,张某某发现账户异常冻结,遂向仲裁机构主张权益。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APP存在诱导贷款行为且未履行监管责任;公司辩称平台已明确提示风险,转账操作系张某某主动发起,公司无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公示文件。公司对聊天记录真实性提出质疑,但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重点审查了平台风控机制缺失及客服诱导脱离监管的违规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70%责任,退还张某某2.45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结合《网络安全法》第41条平台监管义务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应完善用户资金安全防护,员工需提高对诱导性交易的警惕。遭遇账户冻结应第一时间保留证据,通过司法途径追责。对于冒充客服的诈骗手段,建议加强实名认证与转账风控措施。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