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交友平台冒充HR骗虚拟币
【标题】婚恋交友平台冒充HR骗虚拟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虚拟币诈骗产生纠纷,案由涉及婚恋交友场景中的合同欺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软件添加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HR的微信好友。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要求其下载伪造的招聘APP并转账虚拟币,承诺可办理贷款征信业务。张某某先后三次通过微信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对方使用虚假身份信息且公司未注册该APP,遂向仲裁委申请追缴违法所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冒充企业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与企业无关,且已提供合同协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虚假APP界面截图。公司无法出示对应岗位招聘信息,且合同协议中企业印章与工商登记不符。仲裁员现场演示屏幕共享功能时发现,涉案APP存在明显技术漏洞且无法登录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使用虚假身份进行欺诈的行为,支持张某某要求返还虚拟币的主张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民法典》第157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中需警惕职业诈骗,核实对方身份及企业资质。网络交易应选择正规平台,避免向陌生账户转账。保留电子证据时要注意完整性,建议通过屏幕共享功能固定关键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