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加盟代理遭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张某某加盟代理遭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加盟代理职位,因年事已高被诈骗3.5万元现金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加盟代理的广告,对方以可办理政府补贴贷款为由,要求其先缴纳3.5万元保证金。在未签订正式合同的情况下,张某某通过平台客服添加微信,对方冒充公检法人员要求其提供手机验证码以'验证身份',后以需转账至'安全账户'为名实施诈骗。期间公司工作人员多次在公共服务办理场景中引导其操作贷款审批流程,最终款项被转至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政府补贴贷款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已提供正规商业交易机会,且张某某主动提供验证码导致损失,否认存在还款意愿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三次调解,张某某提交了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贷款审批截图等证据,公司仅提供虚假的加盟资质证明。仲裁员调取平台信息后发现,公司注册地与办公地不符,且客服账号存在频繁更换情况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公共服务办理场景的欺诈行为,但因张某某未签订书面合同协议,且部分转账记录缺失时间戳,酌情支持其2.5万元本金返还请求
【法律依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1条关于冒充公检法人员诈骗的规定,结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对消费权益保护的条款,以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效力认定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应警惕'政府补贴''安全账户'等话术陷阱,签订合同时需注意书面协议的重要性。遇到要求提供验证码的公共服务办理场景,应立即终止并报警。建议通过正规金融机构核实贷款审批流程,避免陷入商业交易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