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虚假代购诈骗受害者获赔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代购诈骗受害者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向某科技有限公司主张退款理赔。案由涉及网络购物诈骗,受害者为学生群体,涉案APP已下架。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公职人员的李某某,对方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要求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购买保健品。期间多次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并调取平台信息,后APP突然下架导致交易无法完成。张某某累计支付约3.5万元,后发现系虚假代购骗局。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身份导致被骗,要求全额退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已尽平台管理义务,APP下架后无法继续处理交易,且受害者存在过度信任对方的过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运营数据及张某某提供的短信截图,确认APP存在虚假宣传记录。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审核责任,张某某提交的支付凭证与平台信息关联性被认可。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尽平台监管义务,需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判令退还张某某部分款项共计1.8万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22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2条
【分析启示】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义务,消费者应警惕屏幕共享等异常操作。发现被骗后应立即留存证据并报警,避免脱离平台交易导致维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