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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QQ诱导转账保健品诈骗案

【标题】老年人QQ诱导转账保健品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72岁退休老人,被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保健品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社区活动中心遇到自称'医疗项目专员'的嫌疑人李某某。对方以'养老医疗保障'为名,通过QQ发送伪造的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广告,诱导张某某点击链接注册虚假理财平台。在取得信任后,李某某谎称平台有'0风险高收益'项目,引导张某某使用网贷提现3.5万元投资保健品套餐。后发现该平台系诈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核实李某某身份导致被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仅提供招聘信息,未参与诈骗行为,且张某某未签订任何合同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银行流水及网贷提现凭证,证明资金流向与诈骗行为关联。公司提供招聘信息发布记录,但无法说明核实流程。仲裁员现场演示诈骗链接,确认其与公司官网无关联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30%赔偿责任,张某某自行承担70%损失,退回部分款项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7条

【分析启示】建议老年人核实企业资质再投资,平台应完善实名认证制度。发现诈骗线索需立即报警并保留证据,维权时注意举证责任分配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