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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假扮官员索要安全账户费

【标题】待业人员假扮官员索要安全账户费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待业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为注册于某市的网络平台运营企业,本案系因网络诈骗引发的民事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二手交易平台浏览商品时,被自称某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用户添加微信。对方以处理'安全账户'异常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支付宝向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张某某在未核实对方身份的情况下,根据微信指示在某网站完成转账操作,后发现该网站为伪造政府官网。期间对方持续通过微信诱导其进行跨境资金流转,导致款项无法提现,最终报案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冒充公职人员的骗子骗取钱财,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信息发布渠道,未参与资金流转,且申请人未尽审核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申请人提交微信聊天记录、网站截图、支付宝转账凭证及跨境资金流向证明。公司仅提供平台使用协议文本,未能出示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审核义务。仲裁员重点审查了诈骗行为与平台责任的关联性,结合资金流转异常特征进行综合认定

【仲裁结果】裁决确认张某某遭遇诈骗,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尽平台监管义务,需承担30%的赔偿责任,退回申请人部分款项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平台责任的相关司法解释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验证机制,普通网民需提高警惕,发现疑似诈骗应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本案警示: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且平台存在管理漏洞,需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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