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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老师诱导转账3.5万元遭诈骗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老师诱导转账3.5万元遭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涉案公司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虚假投资交易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李某以某科技有限公司名义推荐'教育培训项目',声称可获取高额收益。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3.5万元至李某指定的所谓'安全账户',后发现该账户为虚假平台。李某以'虚假采购合同'为由要求继续转账,张某某因未及时冻结账户导致损失扩大。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资金监管失职,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与李某无关联,且转账行为属于个人操作,平台未参与实际交易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婚恋平台聊天记录、虚假网站截图及信用卡支付凭证。公司申请调取平台用户数据,但平台仅能提供基础注册信息。仲裁员重点审查转账流程与平台责任边界,认定公司存在未履行资质审查义务的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次要责任,返还张某某2.5万元,其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7条平台审核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资质审核,遭遇资金要求应第一时间冻结账户。投资者应核实对方身份与资质,避免轻信'安全账户'等话术,发现异常应立即报警并保留完整证据链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