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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中奖诈骗案:冒充客服诱导转账3.5万元

【标题】张某某中奖诈骗案:冒充客服诱导转账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诈骗纠纷诉至仲裁委员会,案件涉及虚假中奖信息及资金转移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市某区接到自称中奖的短信,对方要求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推广的APP完成转账操作。在未核实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张某某通过银行卡向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事后发现该中奖信息为虚假,且对方以婚恋对象身份进行诱导,资金被迅速转移至境外账户。监控视频显示,诈骗分子曾在线下街面与张某某有过接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中奖事实并冒充婚恋对象实施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虚构事实,且张某某存在未核实信息的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短信记录、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作为证据。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认定其平台存在监管漏洞,结合银行流水确认资金流向异常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转账款项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效力认定,以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平台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该案警示公众需警惕中奖诱导骗局,建议及时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信息。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审核,避免成为犯罪工具。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存电子证据,必要时申请案件串并调查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