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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诱导下载APP遭诈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诱导下载APP遭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网购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推荐的虚假投资APP诱导进行贷款征信操作,后遭遇账户冻结及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李某以投资理财为名,诱导张某某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推广的虚假APP,要求其通过网贷平台进行征信授权并转账3.5万元。后APP账户被冻结,李某失联,张某某发现被骗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推荐虚假APP构成欺诈,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已提示风险且无法核实第三方身份,认为应由用户自行承担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界面截图,公司提供所谓风险提示记录。经质证,公司未能证明已履行充分告知义务,仲裁委要求补充第三方平台交易记录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责任,赔偿2.45万元,张某某因未核实对方资质承担剩余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8条经营者的告知义务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应加强合作方资质审核,用户需提高警惕避免轻信陌生人投资建议,遭遇诈骗应及时保留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