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婚恋诈骗损失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遭婚恋诈骗损失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招聘平台求职,遭遇冒充婚恋对象的精准信息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招聘平台注册求职时,被添加为好友的'李女士'以婚恋交友为名骗取信任。对方虚构海外工作背景,诱导张某某通过电信电话场景办理贷款并使用信用卡支付'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协议后,诈骗分子通过资金跨境流转手段转移款项,后以'还款意愿'为由要求张某某继续转账,最终导致约3.5万元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履行审核义务导致被骗,要求全额追偿;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信息对接,诈骗行为系个人操作,且张某某存在过度信任对方的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平台注册信息、聊天记录及资金流向证据。公司虽提供部分用户协议,但未能证明已尽到合理审核义务。张某某提交的电信通话录音及跨境转账凭证形成完整证据链,公司未能有效反驳关键证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过错,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支持张某某主张的本金损失及利息部分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5条平台审核义务要求。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类诈骗需警惕虚假身份,平台应加强资质审核,求职者应核实对方身份信息,发现资金异常应及时报警并保留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