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被骗3.5万元要求追回遭拒
【标题】网购用户被骗3.5万元要求追回遭拒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市网购用户,因求职需求通过政务短信链接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APP,后遭遇冒充招聘人员的诈骗行为,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市通过政务平台短信链接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APP,注册后被客服以'中奖领奖'为由诱导添加'招聘人员'微信。对方谎称可协助入职,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并转账至对公账户,张某某先后分四笔转账共计3.5万元。期间对方通过聊天记录承诺'先返小利',后以'线下接触'为由要求继续转账,张某某察觉异常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公司虚构招聘程序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损失;公司辩称APP已下架且系用户自行操作,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截屏、转账凭证及APP下架公告,公司仅提供平台合作协议。仲裁员结合'线下接触'环节异常、对公账户非正规招聘账户等细节展开调查,认定公司未尽审核义务存在过错。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责任,张某某因未核实对方身份信息承担30%过错,返还金额折算为2.45万元。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第1184条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平台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伪装正规渠道的诈骗手段,发现异常应立即终止交易。平台需对入驻企业资质严格审查,用户应核实对方身份信息,遭遇资金损失要及时固定证据并报警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