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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被冒充政府人员骗贷款保证金

【标题】老年人被冒充政府人员骗贷款保证金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退休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诈骗纠纷诉至仲裁委员会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收到自称卫健部门工作人员的短信,称其符合医疗养老贷款政策需缴纳3000元保证金。对方要求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APP完成操作,张某某按指示向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账户异常,但因错过平台紧急止付时限导致损失无法挽回。期间该APP曾多次推送贷款征信相关提示信息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工作人员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仅提供第三方支付接口,未参与具体诈骗话术设计,且已履行风险提示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APP后台对话记录、短信存档及支付平台流水,确认公司客服人员使用官方话术诱导老年用户。但因转账操作最终通过非平台渠道完成,公司否认直接参与资金流转。双方对证据真实性和因果关系存在激烈争议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定撤销权

【分析启示】警惕以医疗养老名义的新型诈骗手段,发现账户异常应第一时间通过银行及警方多渠道止付。第三方平台需完善用户身份核验机制,对异常交易建立分级预警系统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