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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中奖骗局骗验证码

【标题】待业人员中奖骗局骗验证码

【基本信息】张某某(待业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虚假购物诈骗纠纷诉至仲裁委员会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接到自称某政府部门的陌生来电,对方以中奖名义诱导其通过某购物平台办理虚假购物业务。在电信电话场景中,骗子冒充工作人员要求其操作对公账户转账,并通过短信多次索要支付验证码。张某某未核实身份便按指示操作,导致约3.5万元款项被转入嫌疑人实际控制的账户,后发现系虚假购物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政府身份实施诈骗;公司辩称系张某某自愿参与购物活动,且未发现其提供验证码的直接证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通话记录、转账凭证及短信截图形成证据链。公司虽质疑部分证据真实性,但未能提供反证。仲裁员结合资金流向追踪报告及平台支付记录,认定存在虚构身份骗取验证码的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全部被骗款项,并赔偿相关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中奖短信诱导购物陷阱,核实对方身份真实性,支付验证码前务必确认交易安全性。遭遇电信诈骗应立即报警并保存通信记录、支付凭证等证据

分类:网络购物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