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投资老师骗取虚拟币转账被仲裁
【标题】冒充投资老师骗取虚拟币转账被仲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网购用户,被公司员工以征信修复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网购商品时,接到自称征信修复顾问的陌生来电。对方伪造公职身份,以提升征信评分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虚拟币转账方式支付约3.5万元。期间使用伪造的公共服务办理场景截图,谎称已对接央行征信系统。后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并无征信修复资质,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员工冒充公职人员实施精准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虚拟币款项;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已提供所谓征信服务流程说明
【仲裁过程】仲裁委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通话录音、虚拟币转账凭证及伪造场景截图,公司仅提供内部工作记录。经技术鉴定,通话记录显示对方使用伪造工作证号,监控视频证实员工在办公场所诱导客户转账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征信修复资质、伪造公共服务场景的欺诈行为,裁决返还全部虚拟币款项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效力认定,以及《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1条对虚假信息处理的禁止性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以征信修复为名的新型诈骗手段,保留通话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虚拟币被骗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同时注意核实对方是否具有相关资质。本案警示企业不得利用虚假身份进行商业欺诈,消费者需提高对精准诈骗的识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