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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点击婚恋平台链接被骗3.5万

【标题】求职者点击婚恋平台链接被骗3.5万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遭遇合同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HR的李某。李某以公司招聘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3.5万元入职押金,并提供虚假的公司资质文件。张某某按指示完成支付后,发现对方账户异常且无法联系,后查明李某冒用公司名义实施诈骗,公司账户在支付后迅速转移资金导致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员工构成合同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与李某无劳动关系,且已通过电子合同明确责任归属,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及婚恋平台用户信息截图等电子数据,公司仅提供李某个人简历证明其独立行为。仲裁员重点审查了支付记录与账户异常时间线,认定公司存在管理漏洞且未能及时启动紧急止付程序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需返还张某某2万元入职押金,其余损失因未及时固定电子证据及未核实对方履约能力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方法骗取财物;《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行为,受损方有权请求撤销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企业信息,警惕婚恋平台求职陷阱。发现账户异常需第一时间冻结并报警,用人单位应完善招聘审核机制,避免因员工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