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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兼职遭冒充招聘人员诈骗3.5万元

【标题】学生兼职遭冒充招聘人员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某高校在校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征信服务业务。案由涉及网络诈骗及追缴违法所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添加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人员微信。对方以提供'征信修复'服务为由,承诺通过高收益低风险项目快速提升征信等级。在要求缴纳3000元保证金后,诱导张某某下载名为'征信通'的涉案APP。期间通过电话指导操作,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并进行现金交付。至2024年8月APP被下架时,张某某已支付约3.5万元费用,发现该平台涉嫌医疗养老诈骗后立即报案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冒充招聘人员的诈骗团伙以征信修复为名实施诈骗;被申请人称其仅为普通企业,所有交易均通过APP完成,不存在虚构身份情形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APP运营数据及支付记录,确认涉案平台在医疗养老领域存在违规推广行为。申请人提交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APP界面截屏作为主要证据,被申请人对电子证据真实性提出质疑但未能提供反证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全部服务费用并承担调查成本,认定其存在利用虚假业务场景实施诈骗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行为的规定,以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关于虚假宣传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网络兼职需核实企业资质,警惕'征信修复''高收益项目'等话术陷阱。建议保留完整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及APP操作截图,发现涉案平台应及时向网信部门举报并报警处理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