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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冒充领导借款3.5万员工索赔

【标题】微信冒充领导借款3.5万员工索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案由涉及微信转账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李某。李某以投资教育培训项目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借款3.5万元,并承诺给予返佣。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即完成转账,后发现李某实为诈骗分子,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管理漏洞需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辩称款项系个人行为与企业无关。双方争议焦点在于李某是否以公司名义实施诈骗及公司是否应为账户非实名使用承担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报案回执。公司仅提供员工考勤记录,无法说明李某身份及账户使用情况。仲裁员调取银行流水确认款项流向异常,判定存在重大过失。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履行账户实名管理义务,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判令返还张某某2.8万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分析启示】企业应加强员工身份验证及账户监管,个人转账前需核实对方身份真实性。发现异常资金往来应及时报警,保留电子证据完整性。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