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骗局:贷款保证金遭骗
【标题】教育培训骗局:贷款保证金遭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合同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诈骗行为并要求追缴违法所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官网报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被工作人员告知需先缴纳约3.5万元贷款保证金以获得征信修复服务。公司提供虚假APP下载链接,诱导张某某添加冒充贷款专员的微信账号。对方以需验证银行流水为由,要求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功能,随后通过远程操作将保证金转入所谓'资金监管账户',后APP无法登录、对方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征信修复业务,利用虚假APP实施诈骗;公司辩称仅提供培训服务,保证金系学员与第三方贷款平台的交易,自身不存在欺诈故意。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转账记录、虚假APP截图及与'贷款专员'的聊天记录,证明资金被快速转移过程。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主张,仲裁庭认定存在诱导性营销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约3.5万元保证金,并承担相关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2条对虚假宣传的规制。
【分析启示】教育培训行业需警惕以征信修复为名的金融诈骗,建议学员核实资质、拒绝屏幕共享要求,保留转账凭证等证据。企业应加强合规审查,避免成为诈骗犯罪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