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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用户遭虚假APP诱导充值被骗

【标题】网购用户遭虚假APP诱导充值被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购物诈骗纠纷诉至仲裁委员会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虚假代购APP购买进口商品,客服以'公检法人员核实身份'为由要求其先行充值入金。在未核实平台资质情况下,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次日平台关闭,客服失联,聊天记录显示对方多次使用公检法人员身份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公检法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用户自主操作,且已提供代购服务,充值行为属合同约定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支付宝转账记录及APP界面截图,委托第三方鉴定聊天记录真实性。公司未能出示与张某某的正式合同及商品交付凭证,张某某提供的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退还张某某充值款项2.8万元,其余部分因无法证明具体损失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应核实平台资质,警惕'公检法'身份诈骗。建议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遭遇资金冻结应及时报警并申请支付令

分类:网络购物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